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今年以来,我省建筑施工领域共发生15起生产安全事故,死亡23人,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我厅近期将对部分重点地区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进行飞行式检查和重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7年3月29日至4月14日,具体到达时间由督查组另行通知。
二、督查组人员
本次督查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同志任组长,另有安全、设备、管理等专家各1人,具体督查组成员由各组另行通知。
三、重点督查地区项目
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梅州、东莞、中山、江门、茂名等9市的工业园、开发区项目。
四、督查对象
(一)9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施工安全监督站,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施工安全监督站;
(二)抽查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及其参建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五、督查内容
(一)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吸取广州“3•25”较大事故教训 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粤建电发〔2017〕11号)的工作情况。重点督查:
1.贯彻落实2月20日马兴瑞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情况;
2.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的查处情况;
3.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及落实情况;
4.对本地区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建建筑工地检查落实情况;
5.本地区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情况;
6.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落实情况。
(二)抽查工程项目及其参建的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重点检查:
1.检查项目报建、发包和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等情况;
2.检查企业是否落实定期(一个季度不少于1次)对项目的安全检查,检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及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情况;
3.检查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岗履职和持证上岗情况,一线作业人员是否先培训后上岗并检查培训记录;
4.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包括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清单情况;
5.工地现场安全状况,重点督查文明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三宝”使用、“四口”“五临边”防护、起重机械、用电等管理现状;
6.工地现场消防管理状况,重点督查现场消防管理架构、消防器材配置、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应急演练等管理状况。
六、督查程序和方式
(一)听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情况汇报。
(二)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含主管部门和被抽查的工程项目及其参建的企业)。
(三)现场抽查2-3个工业园、开发区的工程项目及其参建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四)督查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受检企业反馈督查意见。
七、有关要求
(一)召开汇报会,由受检城市安排会议地点并通知市及辖下所有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安全的局领导、质量安全监管科长和安监站领导参加。具体时间由督查组与受检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联系。
(二)受检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向督查组提交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材料和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清单等。
(三)抽查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到场,提供相关文件资料,配合督查组现场检查和询问。
(四)请受检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排1名人员作为督查工作联络员,于3月30日中午下班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和手机号码以传真方式报送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本次督查结束后,我厅将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对督查发现的典型违法违规案件责令由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并公开曝光。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