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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建委关于启用网上办理“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事项的通知
专栏:政策管理
发布日期:2018-11-13
阅读量:5909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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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住建委发布通知,为提高企业办事时效,决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施工许可工程的“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事项采用全网办模式,申请单位无需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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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住建委发布通知,为提高企业办事时效,决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施工许可工程的“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事项采用全网办模式,申请单位无需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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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网上办理“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事项的通知



各区住建局、广州空港委国土规划和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审批局、南沙开发区审批局,市质监站、安监站、市政站,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相关要求,提高企业办事时效,现决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施工许可工程的“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事项采用全网办模式,申请单位无需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单位使用CA证书登录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online.gzcc.gov.cn/)进行“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事项申请,上传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PDF版),提交后完成申请(申请材料清单及系统操作指引详见附件1-3)。

 

二、审批部门使用施工许可审批系统进行审批(网址:http://jsj.gzcc.gov.cn/),确认“施工延长作业时间”内容后点击“打印报表”打印《广州市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盖章扫描上传系统。申请单位可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查看下载,文书原件可交由质量安全监督站发放至项目现场。

 

三、“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事项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一次申请批准施工延长作业时间最多为3日。请各审批单位及时更新辖区内相关办事指引,做好告知工作,确保该事项统一实行网上办理。各审批部门沿用施工许可证核发的审批层级和账号密码,如需要调整,请联系我委信息中心进行处理。

 

附件:1.办理“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所需材料清单.doc

 

      2.样表模板.doc

 

      3.延长施工时间证明办理操作说明.doc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1月8日

 

(技术咨询电话:83124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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