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及证书变更全面实行电子化申报的通知深建设[2017]15号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筑业资质(包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下同)审批速度,提高审批效率,减轻企业负担和社会成本,经研究,决定对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及证书变更事项全面实行网上电子化申报和审批,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切实做好网上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相关准备工作,优化申报系统,我局决定从2017年...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及证书变更全面实行电子化申报的通知
深建设[2017]15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筑业资质(包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下同)审批速度,提高审批效率,减轻企业负担和社会成本,经研究,决定对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及证书变更事项全面实行网上电子化申报和审批,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切实做好网上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相关准备工作,优化申报系统,我局决定从2017年9月25日至10月15日,暂停受理以下事项:
(一)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核准;
(二)水利、交通运输行业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核准;
(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
二、2017年10月16日起,凡向我局申报以下事项,实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全流程网上电子化申报、审批:
(一)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核准;
(二)水利、交通运输行业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核准;
(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
(四)建设行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
申请企业网上电子化申报时请登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附件并上报,相关办事指南请查阅: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www.szjs.gov.cn- 办事服务-工程建设。申请企业在申报事项前应认真查阅办事指南,申报资质时应认真核对所上传的附件(彩色扫描件)是否与原件一致,并清晰可辨。
三、近期我局发现部分企业在资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已依法立案处理。申请企业应严格遵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诚信申报。对隐瞒有关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我局将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除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外,申请企业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此外,还将通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