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强化售后服务管理,我厅组织制定了《广东省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广东省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示范文本(以下简称“两书”)。现将“两书”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认真落实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制度,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方式,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要求向购买人提供“两书”。
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和房地产行业组织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房地产开发企业统一使用“两书”的自觉性。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售楼地点醒目位置公示“两书”示范文本。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必须向购买人提供“两书”,并对“两书”发放情况做好统计、归档、备案等工作。对不按规定要求提供“两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予以查处。
三、《广东省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广东省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由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印制,编号由“项目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年份+编号”组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编排。其中,“年份”按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的年份采用4位阿拉伯数字标注,数字后不用“年”;“编号”由6位阿拉伯数字自小到大编排;同一套住宅的“两书”编号一致且唯一。
四、新版“两书”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
附件:1.广东省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2.广东省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