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陈经理:159-7554-9961

曾经理:158-8997-4987

高经理:185-2005-4131

广东省住建部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
专栏: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18-08-06
阅读量:5751
作者:佚名
收藏: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抽查的通知》(粤建质函〔2018〕1557号)精神,我厅委托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于2018年7月17日至20日对广州、深圳、佛山市城市轨道...

广州冠成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专注于建筑资质代办行业15年,专业严谨,让您全无后顾之忧!


1533536875526036646.jpg


粤建质函〔2018〕1801号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抽查的通知》(粤建质函〔2018〕1557号)精神,我厅委托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于2018年7月17日至20日对广州、深圳、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进行了专项抽查,现将专项抽查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专项抽查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开展工作,随机抽查了广州、深圳、佛山市各3个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检查了工程建设、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监测和检测单位七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管理资料和项目现场实体质量、安全生产情况。

  从检查表的各项检查内容是否符合性相关要求看,广州市抽查项目共检查754项,其中不符合57项,不符合项占比7.6%;深圳市共检查796项,不符合51项,不符合项占比6.4%;佛山市共检查745项,不符合64项,不符合项占比8.6%;。总计检查2295项,不符项共172项,不符合项占比7.5%。

  从检查结果看,受检项目参建单位均能按住建部及我厅布置的质量安全检查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基本能够贯彻执行国家及我省质量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各受检项目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及各项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施工质量安全管控措施基本落实到位,质量安全处于受控状态。但发现部分项目基本建设手续不完善,地下侧墙和管片出现渗水,临时用电不规范,临边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二、存在主要问题

  根据专项抽查情况,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管理方面。

  1.深圳市3个抽检项目均未办理施工许可证,七号线西延顺德段临时施工许可证过期。

  2.个别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综合应急预案、分部分项专项方案的内容不完善,审批手续不齐。

  3.个别项目的施工企业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带班记录不齐、代签名。带班制度未能严格执行。

  (二)质量方面。

  1.个别项目盾构管片局部破损,管片超高堆放储存,并未对管片进行成品保护。

  2.部分站厅层侧墙防水板设置不符合要求,侧墙和楼面局部渗漏现象,个别隧道的管片错台、渗漏。

  3.个别站厅层主体结构有蜂窝麻面。质量通病治理成效不足。

  4.个别部位受力钢筋接头率、钢筋保护层厚度不满足规范要求。

  (三)安全方面。

  1.部分项目临时用电管理不规范。开关箱中的漏电开关动作参数不符合规范要求,设备接地保护不到位,个别二级电箱未上锁,三级电箱未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配置。

  2.临边防护措施不到位。临边洞口防护不及时、不牢固。

  3.部分项目模板支架搭设缺少水平拉杆,模板支撑用钢管个别锈蚀严重等。

  4.个别关键节点未进行施工前条件验收。

  5. 个别项目施工单位没有组织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不满足预案要求。

  6. 部分项目的地下管线现场交底落实不到位。

  7.部分沉降观测点设置不符合要求,预警报告未及时送达,监测预警分析会滞后。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处理专项抽查的结果。

  对广州、深圳、佛山3市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整理成专项抽查整改清单,分别详见附件1~3。各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责令和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于8月8日前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过期的,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和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二)切实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责任。

  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所有参建单位需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对存在的类似或相关问题,应立即组织彻底整改。

  地铁建设是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投资大、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且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和公共安全要求高,各工程参建单位应提高认识,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责任。特别是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以及监理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常抓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强化质量安全过程控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严格各项验收标准,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三)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各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管部门应结合专项抽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举一反三,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一是加大对相关责任主体的行为监督,重点抽查项目各责任人到岗履职情况和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审批程序的管理。二是加强实体质量监督,重点抽查进场建材质量和加强工程质量分部分项验收监督。三是扎实开展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监督,重点强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管控。特别是对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建筑起重机械等重大风险源进行严防严控。四是要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更有效、更精准的监管,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五是严格监督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1.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抽查整改清单

     2.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抽查整改清单

     3.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抽查整改清单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8月1日 

上一页:深圳住建部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下一页:四部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