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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历史业绩补录监管的通知》(粤建市函〔2019〕27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提升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提高投资效益、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营效率,根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领域用工行为,维护用工企业和施工现场人员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有关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和省水利厅等部门起草了《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我局下发的《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中建函〔2019〕151号)要求,各有关单位应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是否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自改。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健全建筑市场诚信管理体系,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我局结合《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汕住建〔2016〕116号)的实施情况,经修订形成了《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类“注册状态异常人员”自查自纠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住建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住建部“挂证”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省住建厅转发住建部通知(粤建市〔2018〕259号),以及我市转发省住建厅通知(深建设〔2019〕9号)等文件要求……